西华街道侯家桥村一组的村民在2014年6月9日 陆续收到村委通知,要求上交户口本。村委并未做出任何书面解释。2天后村民被通知所有村民,都已经被统一农转非。而且村委相关人员还解释,半年前就录入户籍系统,不能更改了。
请问,村委在村民没有同意和提前知晓的情况下,甚至还有承包地的情况下,将侯家桥村一组村民农转非,此情况是否属实?
如果情况属实,试问,没有任何群众调查,没有收集任何群众意见。这种农转非合法吗? 还可以还原成农村户口吗?
网友:
您好。经查,根据省政府2011年9月和2012年12月关于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侯家社区1组全部土地已完成征收。按照成都市政府第78号令有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销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制,原有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侯家社区1组村民户口农转非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四川省土地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若您想咨询有关问题,可到西华街道或国土金牛分局了解,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释。
谢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