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为少耽误你宝贵时间,简单咨询。我是石桥镇农村人,何正武,我家以前就我和两个哥哥和母亲和大哥的女五口人,后来大哥的女儿已结婚生子,大哥他们的户口是分开的。目前就我和二哥和母亲三个人在一个户口上。但是我从1998年开始就一直独立生活,从那时起就向生产队长说明要把户口分开,生产队从十五年前收农税等属于我那份的任何费用都是单独向我收取的,农村用的财政补贴一折通也是从2006年开始就办的我一个人独立的。一直到2010年都没分开,到石桥镇派出所分户口,要求我和二哥必须有一个人结婚才能分。一直到现在2014年都没有分成功户口。不知是否合法?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简阳农村兄弟都未结婚,只有母亲在,兄弟中任何一人都不能单独一个户口簿吗”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向简阳市公安局了解,石桥镇属控制地区,“除因婚女到男家、有女无儿户男到女家(多女无儿户,可允许一个女婿上门入户)、生育外,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及分户手续”。故暂时不能分户。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简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联系咨询:028-27266123。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