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今天再次给你留言。不知道你能看见不?我是一名退伍兵,因为退伍前夕参考公务员,考上了没去,回到地方,现在档案在自己手上、民政局也不接收,说我人事关系调动了,户口也不能得到恢复,有时候想想也是笑话,发扬人文主义,以人为本,简直就是空话,一个共产党员,交了那么多年党费,为边防线奉献那么多年,结果回到还是个黑户,书记。请你能看见,能帮助下我。谢谢。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区委书记留言,反映退伍士兵档案接收的问题,经区民政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工作中,士兵退役时所在部队司令机关的军务部门,应把退役士兵档案统一移交给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退役士兵个人不能自行携带、保管档案;退役士兵本人应持有效的行政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档案,开具《部队退役人员入户联系函》。
您在西藏自治区考取公务员时,按照规定,你原所在部队就将你列入当年西藏自治区的退伍计划,办理了退伍手续。您现在个人持有档案,不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故我们不能接收你的档案。
为妥善解决你的问题,请你将你原部队番号、地址、联系电话,录取你为公务员的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告诉我们,待情况核实清楚,相关手续完备后,我们才能按照规定接收你的档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