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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农村危房不能居住申请三岔镇上的安置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汪老七  2014-06-01 16:40 已回复

书记你好!
我是三岔镇石庄村的普通打工农民,因家中一百年的老房年久失修,都快倒塌了。今天接到老家姐姐的电话,说可以申请镇上的安置房,周边有几家都申请了,据说申请之间还有每月的过度补贴。不知需要什么资料,我是否在享受范围内。 听说今年的名额镇上又下来了,不知能否赶上。
还有中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经实施一年多,不知我们简阳市的政策有哪些内容,请告知。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6-06 17:49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农村危房不能申请三岔镇上的安置房”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申请提前拆迁安置问题
经向三岔镇人民政府了解,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建房审批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3〕11号)精神,三岔镇环湖路以内集体土地上的危房可申请提前纳入拆迁安置,享受安置补贴。目前三岔镇受理的第一批提前拆迁安置上级审批已经结束,待安置工作完成后,再计划实施第二批环湖路以内集体土地上危房提前拆迁安置申请,具体时间待定;申请提前纳入拆迁安置需要递交的资料,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关于中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问题
经向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了解,我市中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相关政策如下:
1.实施对象范围
农村危房试点的实施对象为我市农村贫困无房户和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农村城镇户口的居民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危房除外。
2.建房标准
重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内,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采取砖混或砖木结构,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单层平房的承重墙必须厚达180mm,外墙须粉糊;屋顶不得使用玻纤瓦、彩钢瓦必须使用机制瓦、小青瓦等经久耐用的建材)。
3.资金筹集及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补助为辅。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为C级和D级危房进行改造,C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3000元,D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10000元。2014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标准上级还未下达。
4.程序步骤
(一)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优抚金领取证、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属于危房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5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导则》,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展和改局和市财政局,并由农办、住建、发改、监察、财政、国土、民政、残联、民生办、扶分贫办等部门进行联审。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由市委农办、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民生办、市扶贫办等部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五)建设。全市所有受助危房改造必须要全部实现当年开工、当年完工。新建、重建的要有设计图。维修加固的要有维修加固方案。其设计工作可在开工前,与审核、审批同时进行。
(六)验收。全市所有改造住房项目完工后要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先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后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委农办、市发改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民生办、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验收合格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向市财政局打拨付补助资金的报告。由市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后,再拨付给改造农户。
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致电三岔镇人民政府27820115或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7223171进一步咨询。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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