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阆升路1至5期安置房小区在还房后乱搭乱建现象太严重了,该小区在建设是设计是6+1,下面一层为车库,顶楼为小户型,在还房后2楼临街住户私自向外扩张,搭建阳光棚,顶楼住户为了拓展面积,把原有的楼顶平台私自搭建起来,拓为住房,整个小区大半楼顶有搭建,物业也没人过问,试问这种搭建合法吗?对楼层原有结构有无影响?特别站远处看一家一个样难看死人,江南镇政府部门离小区如此之近,为何无人过问?城管部门每天从街上走过,眼睛去哪了?我们在规划区的搭个临时棚都要拆除,难道这些搭建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阆升路安置还房小区1-5期中确实存在乱搭乱建现象,二楼住户在安装防护栏时有向外扩张的情况,顶楼住户有将楼顶平台搭建成临时性钢结构住房的情况,其中三期还房最为突出。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还房小区的整体风貌。
办事处规建办、村建所、城管中队已向涉及乱搭乱建住户发放了停建通知书和自拆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并对涉及乱搭乱建户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实时监管。同时已向市城管局、住建局书面去函,告知相关情况,如涉及乱搭乱建的住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办事处将同市城管局、住建局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性拆除。
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