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公民镇镇府工作人员,按照工作年龄和身份证信息应该今年四月份退休,在办理退休手续过程中,县人事局依据我党表资料说我应该2010年退休,那为什么2014年才通知我,为什么2010年不通知我,这四年时间我为政府工作依然扣除了我的五险一金!我找了很多相关部门,都是踢皮球一样没人理会,你们就这样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吗?
根据人退发(1992)11号文件精神“凡到达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国家规定延长退休年龄者外,均应按时办理退休手续”。根据组通部(2006)41号文件精神“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该信反映该2010年退休的问题,应是档案记载有不一致的情况的处理意见。至于反映“这四年扣除五险一金”的问题,办理退休手续后财政部门会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