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鹅镇光复村村支书占用集体房子开幼儿园,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给隆昌县县委书记反映:关于“利用村支书职务占用集体房子开幼儿园”问题,隆昌县金鹅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金鹅街道办事处光复村办公室为两层楼,占地约150㎡。原村办公室为一楼平房,占地约70㎡,后于2009年5月随同村卫生室一并改扩建为两层楼,增加约80㎡,共耗资6.05万元,其中上级拨付建设村卫生室款3.2万元,兰家友(光复村村支书)个人垫资2.85万元。后因教育体制改革,村内学校搬迁,兰家友考虑到光复村小孩上学路途遥远,且村办公室有房屋闲置,于2009年8月25日在村两委及全体社长会上表决,以租赁形式在村办公室开办幼儿园,每年幼儿园租金为1000元,租金在兰家友改扩建办公室垫资2.85万元中抵扣,垫资扣完后,村办公室改扩建部分归光复村集体所有。
金鹅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电话与你联系,拟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并解释到位,但都未与你联系上。
感谢留言,祝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