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岩湾村的农民,现在我村在搞村级道路硬化,因公路须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宽,要占用农民的土地。就要产生占地赔偿,村里并不是用钱补偿,而是用那些需要而没有得到的人家低保来补偿。请问那些没有实际困难,家庭人员并不在享受困难补偿的家庭确享受低保。希望领导大人在百忙只中抽出一点时间对我们村的低保户进行彻查。在此我为那些应该而没有得到的低保户谢谢你!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你反映丹桂镇岩湾村低保扶持去向的问题,丹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镇纪委牵头,对岩湾村低保执行情况进行逐户彻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根据《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古民低保[2014]4号》文件的要求,丹桂镇岩湾村2014年低保户,经村、组讨论上报丹桂镇政府审核,报县同意后,共有93户低保户,共计115人。
调查组逐一走访低保户,发现岩湾村有个别低保户不符合低保政策。已责成岩湾村两委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岩湾村所有的低保户按照政策重新进行评议,并报镇政府审核。
经工作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大会重新评议,镇党委政府审查,决定取消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李琴、陈兴道、张道良、时安霞、王正英、陈兴乾六户低保名额。
感谢您的留言。
丹桂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