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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社会化考场收费标准合规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5-23 21:20 已回复

社会化考场收费标准合规吗?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表示,目前执行的《四川省定价目录》中,并无针对考前适应性训练收费的相应条款,由企业根据成本和市场情况自行决定。此言谬也,须知,《四川省定价目录》是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然,社会化考场是近年才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是2011年7月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通知,为缓解车管所考场不能满足驾考需求带来的考试积压问题,要求各地可利用符合考试要求的驾校训练场来进行考试,允许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投资建设机动车考试人驾驶场。因此,2002年制定的《四川省定价目录》自然无针对考前适应性训练收费的相应条款要求。事实上,驾校收取得培训费在《四川省定价目录》也无明确规定,为何还实行政府定价,这两者形式相同,为何在收费政策规定却有天壤之别。全市驾校有10余家在竞争,而考场却是独此一家,形成事实上的“独家经营” ,难免涉嫌“垄断价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发改委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6-13 16:05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现行定价管理模式,《四川省定价目录》只规定了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的大类,均未明确各类的具体项目。具体的定价项目及标准,是在《四川省定价目录》规定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内,由省发改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的。省发改委没有正式行文确定的具体定价项目,就不能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机动车驾驶员考前适应性训练收费,到目前为止,未收到省发改委将其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具体项目的文件,因此就不能作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来管理。
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划分,政府定价目录、定价具体项目,必须是省级及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才可实施,省级制定的政府定价方面的政策规定,也只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才有解释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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