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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不公正待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5-23 18:26 已回复

领导好
我是黎家乡斗篷石村四组村民,因修水库(据说水库是用于九龙城镇用水)占用了我家耕地,工程负责人一开始都跟村里群众说占用土地按每亩4万多赔偿,工程已经开工很久了,我家被占用的3分多地早都被实质性占用了,但是到现在我也还没有收到应有的补偿款,我打听了一下其他村民,他们都说是按4万多每亩给的钱,我多次找过施工人员,可他们却说我家被占土地不是很多只能补偿点青苗款(为此我还和施工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可还是无疾而终),这是什么道理?别人家都按照他们开始的承诺给补偿了,就单我家没有,土地现在完全被破坏掉了,对方对我还爱理不理的,真是岂有此理,我们这些留守老人在家种点庄稼多不容易,可就是这么的不容易还被人给欺负,这还有王法吗?请父母官为我做主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6-10 10:00

网民朋友:
您好!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九龙水厂工程是我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是新建提水泵站、制水厂区、输供水管道及输配电设施设备。其中厂区施设选址在黎家乡斗蓬石村四组(小地名:祠堂寨),2013年10月1日进行厂区占地放线定桩和丈量面积下户,按相关规定已完成分配公示和补偿费兑付工作。
2014年3月3日厂区建设开工平场,在施工中由于下雨厂区大门口右围墙红线内堆码的土石滑落,造成红线外村民低洼处部分土地掩埋,由于施工中急需弃渣场,鉴于已掩埋土地的事实和急需场地堆码,施工方与被占地村民临时就急口头协商按占地报业主处理,并当场丈量面积,其中李文春0.30亩、李义度0.15亩。
村民认定按占地处理就是按厂区永久征地标准补偿,水厂建设现场人员知道情况后及时按相关用地政策对村民进行解释并严肃纠正施工方的说法和表态,被占地村民认为未按与施工方的口头协议和说法执行厂区永久征地补偿标准,继而意见很大,并以此为由多次阻挡工程施工建设。针对此事,业主单位和黎家乡政府及斗蓬石村委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就此事提出解决办法:
1.施工方彻底清除所占地中的弃渣,进行土地整理恢复,达到耕作要求后,由业主单位组织乡、村、组及被占地村民进行现场验收认定,达到复耕标准后交与被占地村民耕作;
2.严格按照相关用地政策执行,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工程建设。针对涉临时占地补偿问题,将结合水厂建设中的其他临时占地一并签订《用地协议》,统一按临时占地标准进行补偿给村民;
3.业主单位将严格管理工程建设,涉及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由业主单位与相关乡(镇)村组负责协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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