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蓬安县公园一号住户。我在公园一号2012年购买的房子,因外出打工,购房款未及时付清。直到2014年3月份才从物业管理处补齐未交清的购房款物业管理费领取到钥匙.装修完毕在4.20号.4.23通知天然气公司开气。4.30号我到天然气公司缴纳费用,该公司则告诉我欠款1700多。并且告诉我早在2013年已经开气了。但是我知道2014年才交清购房款拿到钥匙装修。后面我带着4.23号的开气合同去找天然气公司.贵公司则解释说,我家的气表编号不对,推说物业的责任。然后物业则推说天然气公司的责任。作为苦主,我2边跑都快跑断腿。我实在想不明白。天然气公司在屋主不在的情况下,为什么给开气?谁通知开气的?而且还是在房间没任何装修的情况下?为什么欠款1700还不停气?直到我去领气卡才停气? 请尊敬的领导帮忙解决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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