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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医保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5-20 09:09 已回复

我们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一年半了,为什么医保卡却迟迟发不下来!!!时未按国家规定未给我们办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6-10 10:02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城镇医疗保险从2012年开始实行市级统筹,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办效率,广安市从2010年开始要求各区市县尽快启动金保工程,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我县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社保卡信息采集于2013年上半年交市局。按照市局的工作计划,2013年6月,将发放第一批社保卡,但由于技术上的种种原因,至今全市各区市县都未发放社保卡。
我县从2004年开始使用医保卡,是由我县开发的系统软件,全市其它区市县和市本级均没有相应的软件系统,因此,在全市实行统一的社保卡后,我县原来的医保卡将全部作废,医保卡上的信息将转录到新的社保卡上。在广安市积极筹划全市统一发放社保卡的过程中,我局从市局的工作安排中了解到当年会发放社保卡,拟将新参保人员纳入社保卡发放的首批人群,让新参保人员直接使用社保卡。因此,为了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也为了避免新参保人员制发医保卡后短时间内又作废医保卡,并转录信息造成时间上的延迟,新参保人员只在系统里面记录了个人帐户信息,暂未发放医保卡。
凡以单位集体参加医疗保险的,只要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医保金,参保人员都享受个人账户待遇。个人账户月计入金额是:在职人员为月缴费基数×3.5%,退休人员为月缴费基数×4.2%,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工资收入总和÷12。无论有医保卡还是没有医保卡的,其个人账户都于每季度末按时计入。
为了方便有卡或者无卡的人员随时掌握和使用自己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情况,我局在人社大厅设置了服务窗口、服务电话(0826—3221152),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可随时查询自己个人账户余额情况,也可随时凭购药发票报销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报销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县内或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的购药门诊发票、医保证、收款人姓名、开户行(仅工行、农行或储蓄银行)、银行账号。我局在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会将报销金额划入参保者提供的账户内。
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我县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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