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我向您反映一下双流县部分地区的红绿灯设置不合理,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一是从县政府至人社局、彭镇方向,二是从蛟龙港至体育公园再到县城方向,三是从双流至牧华路到公兴方向,一个路口红绿灯到下一个红绿灯路程很短,最容易造成人为的交通堵塞,建议重新设置。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县交通局、县公安局认真调查处理后,现回复如下:
设置信号灯主要根据道路交通状况确定,目的是规范路口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6-2006),信号灯设置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相交的两条道路均为干路;二是相交的两条道路中有一条为支路时,则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三是根据路段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
针对您提供的信息,我县交通局赓即安排专人进行了现场踏勘,您所提及的道路信号灯设置基本合理,但个别点位需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对航园路、航林路、航空路信号灯进行了配时优化。同时正组织科规民警对全县的信号灯进行核查调整,调试高峰时段实行绿波联动灯控,缓解交通压力。
正通路上银河路与双江路之间、双江路与双楠大道之间两个规划但尚未修建的道路路口的信号灯,该信号灯按图审合格的图纸要求修建,修建完成后因规划路口尚未形成,暂未开通使用,对行人、行车不会造成影响,待规划道路建成后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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