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即将退伍的犍为士官,想问一下,退伍之后除了省里补助的7000以外,我们县还有其他补助没有?望回复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精神,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是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省级财政按义务兵每人5000元、退役士官每人6000元补助给地方政府,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目前,我县没有其他补助政策。如您还有其它事宜需咨询,请与我局优抚股联系。联系电话:0833-4253025,联系人: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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