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邻水县太和乡葫芦坝村 现在家里面的房子是100多年前的老房子,根本没法住了,急需改建;想问一下:拆了重新修要哪些手续?这方面有什么相关政策?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4年5月22日下午,我乡国土站工作人员于向您母亲现场宣传了《邻水县乡镇(村)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并着重讲解了旧房改建的有关政策。根据《邻水县乡镇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第四章规定:1、属于改、扩建的,须提交原房屋及土地产权手续及现状照片2张(正面、侧面)。2、原有房屋改建具备用地手续的,经乡镇建房审批领导小组集体会审同意,乡行政区域内或者镇规划区外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由县住建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镇规划区内的,由县住建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人员还告知您母亲,若今后还有疑问可与村干部一起到乡国土站详细咨询了解。
太和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