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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 投诉】KTV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5-07 19:49 已回复

荣县御景园小区里面的KTV太猖狂,全是无证经营,已向多个职能部门反映,这些职能部门像是聋子一样根本不理。每晚KTV的噪音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请求政府关停御景园小区楼下的KTV。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荣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5-23 17:15

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向县委书记留言反映“荣县御景苑小区KTV无证经营和噪音扰民”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及时办理,现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荣县御景苑小区共有11家KTV,是2008年初至2012年8月未经许可、擅自陆续装修、开业经营的,总投资达千万余元(每家投资30至300万元不等),都属无证无照经营场所。这11家KTV都属“先斩且后不奏”类型:在装修时,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向该场所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此地域是不允许开办娱乐场所的,其场所负责人均回复该场所是装修来开水吧的或者其他非文化部门管辖范围的场所;待装修完后,其业主便擅自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曾多次单独或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向业主发放停业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并多次对多个场所进行了处罚。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曾多次向上级汇报该问题,县领导也很重视,曾多次召集公安、工商、文化、环保、城管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
由于我县目前还没有规划专门供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使用的场地、加之人民群众的需求和该区域11家KTV的投资巨大等问题,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没有对这11家无证无照KTV进行强制取缔,采取的措施是:1.继续向11家无证无照KTV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该路段是绝不允许开设歌舞娱乐场所的,请各经营业主自行搬离。2.要求各经营业主从硬件上(即包间门进行隔音处理,大厅门进行二次隔音处理,排风口进行转向降噪处理)完成降噪改造,营业时必须关闭包间和大厅门,每日22:00时前降低音量,24:00时前停止营业,不得噪音扰民,违者严处重罚。3.执法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禁音降噪。
4月15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御景苑小区11家KTV经营业主召开会议,执法大队再次向各业主通报了御景苑小区业主反映噪音扰民的事宜、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要求其再次进行禁音降噪处理、务必做到不噪音扰民、不影响他人的合法权益,违者必将得到严处重罚。11家KTV经营业主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经营,务必做到不噪音扰民,如若违反相关规定,愿意接受严处重罚。
5月15日,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针对该信访问题又召集局分管领导、文化股和执法大队负责人了解和分析相关情况,并部署了相关工作。
今年以来,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坚持不定时派出执法人员对御景苑小区11家KTV进行巡查,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禁音降噪。下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对御景园小区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发现有不按规定经营的,严处重罚,督促其尽可能的做到不噪音扰民;二是积极探索规范我县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的方法;三是将一如既往的继续加大对我县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严管重罚,切实杜绝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为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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