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镇鸿盛花园原为小产权房,经镇政府协调,说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办理产权,我们按照政府的要求,2010年把土地出让金付到了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的帐户,到现在一点音讯都没有,我们都不知道找谁投诉。
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5月7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鸿盛花园项目位于学府社区(原花篱村9组),占地60亩,由四川西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该项目土地平移指标费用部分已缴纳至县土储中心。
经向国土部门了解,该项目因土地手续原因暂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针对此类房屋,国土局已收集情况,正在研究形成处置办法,待处置办法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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