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一个外来务工人员的小孩在贵市上了两年幼儿园,现在马上读小学了;按照政策办理了暂住证【第3年了】,社保,带齐了户口薄,劳动合同,接下就你文件上说的连续3个月相关居住证明,是相关证明啊,为什么现在一定要有房东和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才可以开这个证明了;到房产局开这个证明有什么具体的含义了,不是说3个月连续居住的相关证明吗,很多方面都可以证明的啊;再说了像我们住的房子是谁的都不知道,房东是谁都不知道,怎么开这个证明啊;相关工作人员也说了,开不了这个证明就上不了学,难道我们这个只能租房子住的群体小孩就没别的办法上学了吗,领导我们该怎么做!!!
网友: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武侯区房产管理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连续居住3个月的相关证明 (①自购房者统一在成都市房管局房产政务分中心19号窗口办理房产信息证明(西华门街32号);②租房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各片区房管所),租住房屋无产权证、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由居住社区及街道出具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情况证明。③租住单位集体宿舍的,出具该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持证人实际居住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需准备以下要件:1、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查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复印件)。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查看当事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房屋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转租房屋,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须征得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并按照以上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