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求助]高海拔地区计生政策为何不与时俱进,做相应
2014-05-05 10:50:10
已回复
尊敬的刘书记: 你好! 我是一名在阿坝州出生长大,并扎根在这片土地的内地汉族工作人员,深深地热爱着这片土地。谢谢你在繁忙的工作中能看到我这份诉求信。 考虑各种因素我很早就想生育第二个子女,可是不在政策范围内。但是最新有一份《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高海拔地区这算工龄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2013】48号)将马尔康县马尔康镇的海拔划定在3500米以上了,根据2004年起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的变通规定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居住在阿坝......以及其他海拔在3000米以上的乡(镇)常住户籍在8年以上的”可以生育二胎。可是计生部门对这个由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最新给出的海拔信息在计生政策上还未作出反应,所以对我这种能带第二个小孩的很多汉族干部造成了阻碍,一旦错过生育年龄就会永远错过这个机会,以上困境请我们的刘书记能重视,给我们广大在阿坝州工作的像我这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一个圆满的答案。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阿坝州信访局
回复时间:2014-05-20 16:43:43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