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我有个很实际的问题,现在我妈妈(江木清 女 61)高血压引起颅内出血造成右半身瘫痪需要在成都郫县中医院做手术,手术费用大概是2-4万左右,我妈是简阳市贾家镇五指乡韦家沟村村民,参加了新农合医疗保险。本人(韦进华 男 38)患有甲亢病长期吃药,没有固定工作,经济拮据。特来求助政府,望政府给于照顾。
请问这种情况需要怎么操作,具体报销比例,能不能在成都郫县中医院直接报销,能否给个具体的指导办法,谢谢!望来电指导!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低保户新农合大病统筹报销比例”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简阳市新农合参保人员如果在郫县医院住院,不能直接在该院报销,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医院报销。您的户口在简阳市五指乡,那么就应该回简阳市五指乡卫生院报销。
报销程序:当病人出院时带好以下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新农合窗口报销(出院证明、用药清单、住院发票、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
报销比例:起报标准为10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45%。
简阳市卫生局已经通过电话向您具体解释了相关政策。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