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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城建 求助】资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4-29 21:16 已回复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江南镇一位市民,前几年前我们搭棚都来人给我们拆掉了,江南是不许乱建房,为啥奎星街启航玻璃后面刚刚又搭棚建房了呢,就没有人来管呢,为什么就不坼他的房呢,哪以后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像他们一样可以建房。希望领导给我们市民一个满意的回答。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南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5-22 16:40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14年4月12日,奎星楼社区四组梁某未经任何单位批准,利用一个节假日和一个夜间,在其一层的杂物和车库房上搭建阳光棚约60m2。办事处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即和奎星楼社区干部一道进行了制止并下发了责令停工和限期拆除通知书。该户收到通知书后,以不是建住房、只是隔热治漏、没有临近街面、不影响城市街道形象等为由,没有自行拆除。该户又于4月26日,在已搭建的阳光棚四周砌砖。经群众举报,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奎星楼社区干部一道前去现场制止,本户称是为了固定阳光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本户同意自行将阳光棚四周的砖拆除。5月4日工作人员检查自拆情况时发现,该户拆除不彻底。根据该户情况,办事处同村(居)研究,为了使阳光棚稳固和人员安全,决定对该户阳光棚四周的砖体全部拆除至女儿墙,所搭建的阳光棚仅用于隔热治漏,不得成为住房。此项拆除工作先通知本户自行拆除,如本户拒不拆除,由办事处汇同村建、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在5月底前强制拆除。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感谢你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江南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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