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
感谢你近年来对成都民生事业做出的贡献!
今天我向咨询,关于小孩就近入学(公办幼儿园、小学、中学)的相关问题?
我、爱人和孩子都是大成都范围户口(彭州),毕业后,我本人在龙泉工作至今,2009年已经买房(东街,万鸿城市花园),长期居住,爱人在成都高新区上班。
1、我们这种情况,还在能否享受在龙泉就近社区公办学校读书呢?万鸿城市花园就近的幼儿园是机关幼儿园,小学为桃花仙子一小?
2、近期我听朋友说,如果户口不在龙泉,提供在龙泉的买房证明和几年的水电气缴费发票,即可视为在龙泉长期居住,这样就可以和龙泉本地孩子一样,就近上学,请问有这个政策吗?
3、如果以上两点都不满足政策,那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孩子才可以在龙泉读书呢?
静等答复
谢谢
2014年4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咨询小孩就近入学等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区教育局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之规定,户籍在龙泉的孩子都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您孩子的户口不在万鸿城市花园所属社区,您的孩子不能在万鸿城市花园划片的学校(机关幼儿园和龙泉一小、龙泉七中)就读。
如果您能在机关幼儿园和龙泉一小、龙泉七中新生登记前将户口迁至万鸿城市花园,则可以到机关幼儿园和龙泉一小、龙泉七中进行新生登记(今年幼儿园新生登记时间以市教育局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中旬、初一新生登记时间为7月初)
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成教发〔2014〕2号)和《龙泉驿区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教发〔2014〕16号)文件精神,户籍不在龙泉的孩子,可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办理。您可以进城务工人员身份为您的孩子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该文件已在区教育局、各社区、学校(幼儿园)张贴。如果符合文件规定,您可于2014年5月的工作日(截止日期为5月30日)到居住地所在街镇登记点登记,填报《龙泉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您的孩子就可以在居住区域内(万鸿城市花园)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指定学校就读。
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无法告知您上述处理情况。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