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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泸县福集镇居民用电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4-22 15:08 已回复

泸县云龙镇镇上和乡村都已经实现居民智能用电表好几年了,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和夜间电价等惠民措施。
但泸县县城还在实行6毛多的综合电价政策,请问:政府对县城城乡居民实行智能电表有何政策规划,具体什么时候试行?
夏季吹空调试行智能电表的价格后,对普通居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惠民措施,也体现了省政府关于节电措施-“省发改委要求电力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
肯请县政府对居民实行智能电表后的惠民政策在泸县电视台,花园干道电子屏上大力宣传并尽早实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网四川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5-08 10:47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咨询居民用电综合电价等问题,经国网四川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综合电价问题
公司自2003年6月起,就完全实现泸县地方电网一网一价。目前,公司执行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县发改价综〔2013〕24号)。该文件规定电价标准为:(一)合表居民用电:不满1千伏:0.5924元/kWh;1-10千伏:0.5824元/kWh。(二)乡“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月用电70kWh及以内:不满1千伏:0.5224元/kWh;1-10千伏:0.5124元/kWh;月用电71kWh—110 kWh:不满1千伏:0.6224元/kWh;1-10千伏:0.6124元/kWh;月用电111kWh—160 kWh:不满1千伏:0.7224元/kWh;1-10千伏:0.7124元/kWh;月用电160 kWh以上:不满1千伏:0.8224元/kWh;1-10千伏:0.8124元/kWh。
您所提及的“6毛多的综合电价”应该是物业公司收取合表小区客户电费的价格。公司针对合表小区总表抄表、计费,而物业公司对小区路灯、电梯、损耗等电量电费进行分摊,故小区合表居民用户交纳的是小区分摊后的价格。
二、关于福集镇居民何时享受居民智能用电表惠民政策问题
您所反映云龙镇部分享受居民智能表情况属实,由于云龙镇街村和大部分农村用户均为国家电网公司直属泸县供电分公司供电,由国家投资实施了智能表更换改造,执行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价体系,居民生活用电执行时段浮动电价政策。
而国网四川泸县供电公司由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控股,目前,国家尚未向该公司投入资金进行智能表改造更换,电价体系也属于地方电价体系,与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价体系不一致。故泸县地方电价体系中,居民生活用电未实行时段浮动,暂时无法享受居民智能用表惠民政策。
随着国家电网公司控股管理的不断深入,国家将陆续向我公司投入资金进行电网及营销项目改造。届时,公司将按照国家电力公司营销项目计划,逐步推进智能电表更换改造。
感谢您的留言。
国网四川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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