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书记:
您好,我叫冯X,绵阳市游仙区人,农村户口,26岁,未婚,2011年大专毕业,回绵阳已经两年了,至今在绵阳从未有过属于自己的住房。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在成都,在成都为我们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是公司在绵阳设有办事处,所以我一直在绵阳市从事工作。
最近为了申请公租房,我跑遍了建设大厦各部门,也求助了绵阳市惠民帮扶中心,还咨询过12345市长热线,但都是由于我们公司没有在绵阳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不能得到批准!
办理公租房的人说,叫我去成都咨询公租房政策,去那里申请,但是罗书记你知道我是绵阳人,怎么能离开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更何况我也一直在绵阳从事工作。我去成都申请公租房自己有什么用啊?
为个人的住房琐事,打扰了您,实在由于求助无门!希望政府把惠民政策更加公平化,惠及特别需要的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了解到您大学毕业不久,在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工作,由于工作需要,公司在绵阳高新区设立了办事处,您被安排到绵阳办事处长期工作,公司为您在成都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根据调查核实,您说的上述情况属实,属于在绵阳城区稳定就业的新就业职工,现书面回复如下:
根据《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3]85号)规定,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18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有稳定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在城区无住房;
3、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到您公司绵阳办事处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如有疑问可登陆绵阳建设网查阅政策详情或拨打电话224570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