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位于叙永县龙凤乡凤池村1组!2012拆迁把我家原有100多平米的房子拆迁了!因为我的户口被我爸爸1995买到了头塘社区,成为了城镇户口.造成我家的房子就只认我爸爸的一个的户口!而只赔付了60平米安置房!当时房子因为我的关系,我爸并没有签字,是因为青苗费,让我大伯签了字。就说我们签了同意书了。目前造成我家共计7口人!就要只有那60平米的房子!还不如原来的房子! 我家的经济条件又买不起房子!希望领导可以帮忙解决下。
赵洋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你留言反映拆迁后安置房面积太少的问题,经龙凤乡人民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你父亲是龙凤乡凤池村一社被拆迁户,属凤池村一社在籍人口,按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市府发〔2011〕18号)文件规定,赵都贵可享受到每人30平米的房屋安置;其妻女均为城镇户口,长期与赵都贵一起居住,按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市府发〔2011〕18号)文件规定,可享受优惠还房每人15平方米,三人合计享受60平米房屋安置。
你与被拆迁人赵都贵虽是父子关系,但你已成家另居,且你户籍于1995年从龙凤乡凤池村一社迁入龙凤乡头塘村7社,属城镇非农业户,按文件规定不符合安置条件。
因此,反映你一家7口人,只有60平米房子居住不属实。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