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办理北湖商圈房产证的紧急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北湖公园内商业用房的部分业主。2003年,我们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购买了南充市北湖景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园)公开出售的商业用房。当时,我们一次性向公园支付了50%的购房款,其余房款则通过银行按揭向公园方缴纳。也即是说,我们当时即已向公园管理方支付了全部房款。到2013年底,我们也已经还清了银行全部按揭款。可是,北湖公园至今未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以下简称两证)。
“匿名”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宏建书记留言,反映住房与房地产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北湖“休闲中心”和“购物中心”两个项目,系北湖改造项目的出售房产。当时,市房管局根据市财政、市住建局、市房管局等几家协商意见,办理了28户业主的产权手续,后期,由于办证政策的变化,房管局要求必须有商品房销售完税证明才能办证,致使后期购房的约40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
为妥善处理该问题,我局现已启动与相关购买方房款对账的工作,计划7月15日对完帐,并收取售房尾款。接下来,我们将启动办证程序,10月底完成办证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