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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关于公租房的申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4-20 09:57 已回复

书记你好
我是三台人,目前在深圳工作,家乡的高速发展,令我们在外的人甚是欣慰,想回家发展创业,请问我们那个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哦 我在网上看到一些信息,求证一下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由政府主导修建的塘汛公租房和西园公租房即将交付使用,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昨(17)日正式公布,两处公租房住房租金为每月3.5元/平方米(含物管费),针对农民工的公租房住房租金为每月3元/平方米(含物管费)。
据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公租房作为新的保障房种类,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此次新建的公租房分别位于经开区桃源村片区、科创园区西园社区和涪城区城郊乡西园村,占地面积合计约310亩,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共计4264套住房,其中一室一厅396套,二室一厅3291套,集体宿舍577套。对于此次公租房租金标准定为3.5元/平米,工作人员说:“如此便宜的公租房租金,是少有的。是党和政府切实为老百姓办的大实事,让公租房切实成为保障性住房,切实圆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梦,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申请公租房。”据了解,此租金标准从今年5月1日正式执行,试行期2年。
据了解,此次新建的公租房主要面向三类人群,包括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根据政策规定,对于本地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区非农户籍1年以上,且长期在本地居住,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单身人士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人均月可支出收入不高于1800元,2人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出收入不高于1500元)。对于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有所差别,他们必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连续6个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他条件一致。
目前,4264套公租房正接受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即可到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填写《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申请公租房,等待审核。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4-28 13:56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在网上看到的信息已刊登在2014年4月18日《绵阳日报》第5版,所述内容基本属实,只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即可到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填写《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申请公租房”这一说法与实际不符。目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均在户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014年4月23日《绵阳日报》第5版已准确刊登出“符合绵阳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均可在户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这一信息。
根据《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3]85号)规定,以下三类住房困难人员或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绵阳城区户籍的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非农户籍1年以上,且长期在本地居住;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二、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18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有稳定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三、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在绵阳城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其中,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新就业职工或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如有疑问可登陆绵阳建设网(http://www.my-cen.gov.cn)查阅政策详情或拨打电话224570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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