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渠县涌兴镇一位普通村民,于2013年12月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属于初婚初育,而且是晚婚晚育,在本月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时,手续齐全且合法,却遭遇涌兴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推诿拖延不予办理,面临此情况万分着急,如果因此耽误孩子出生以后上户口怎么办,请问我现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行政诉讼可行么?
网民朋友:
你好!
凡向我镇计生办提出办理《生育服务证》申请的对象,只要本人或委托代办人提出申请(口头或书面均可),提交《结婚证》、男女双方户籍原件或复印件,对其中户籍不在我地的一方还须提交当地计生办初婚无子女的证明材料,凡符合条件在镇计生办可直接办理领证;对在家尚未怀孕的对象还须到县计生指导站接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不在家尚未怀孕的对象督促在当地计生指导站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发放《生育服务证》。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对象申请办证时间是夫妇在怀孕3个月内提出申请,对已经怀孕对象不管怀孕是否超过3个月提出申请的,只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发放《生育服务证》;对个别年龄偏大,本个提供婚育育信息资料不全,而我地无法掌握其婚育信息的的育龄夫妇,镇计生办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调查或本人做出《承诺书》,也可直接发放《生育服务证》。今年3月10日,我镇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人口计生便民全程代办服务,我镇全面落实镇、村级人口计生便民全程代办服务员,全面落实人口计生零距离优质服务,全程代办各项人口计生证件。也欢迎网民朋友给我们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妥善办理。我们的联系电话是:13982897669。
渠县涌兴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