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请问一下民政局每年给退役士兵补助:义务兵每年6000,士官每年7000吗?文件不是说各县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状况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的吗?怎么老是拖着不发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致廖克全书记留言,反映 2013年退伍士兵的补助标准及发放问题。经我局调查,现向你回复如下:
我县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费是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即义务兵6000元/ 年、士官7000元/年,全乐山市都执行这一标准。另外,因上级补助资金还未下达到市县,全市大部分区县都未发放。考虑到退役士兵创业急需用钱的实际,我县已同意以垫付上级专款形式提前发放该款项。截止4月25日,我县已将该款项通过银行全部转到个人账户,请你到中国银行查询。
如对以上回复还有疑问,请直接到我局或致电0833-5659801咨询,祝工作顺利!
夹江县民政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