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温书记:
我是蓬安县人,2009年6月大学毕业,同年7月当时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移交档案,工作人员表示办理了人事代理后,从办理人事代理开始要计算工龄。故而交了几十块钱,办理了人事代理。同年10月经考试到蓬安县乡镇任大学生村官。2011年5月考上乡镇公务员。但计算工龄时却只从2011年5月算起。我村官在任时间确不满两年,虽当时村官合同上写明,村官任满两年后工作年限计入工龄。但这是针对之前没有工龄的人员。即便村官在任时间不计入工龄,办理人事代理的阶段总应该计入。而我到人社局咨询的答复是,08年之前办理的人事代理计入工龄,08年之后办理的不计入工龄。不知道这总规定有何出处。我同事与我同年毕业,办理人事代理后一直待业,2010年考上村官,2012年年底考上公务员。无论从村官还是公务员,我都先与其参加工作。但计算工龄的结果是,到2014年5月,我刚满3年,而他有4年。就算是机保的缴费时间我都比他多一年,为什么反倒是我的工龄这么短。同是体制内的人,请不要用敷衍的话来解释问题。谢谢
“李元均”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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