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98年退伍老兵(城镇户口),当年在部队看到四川领导在新闻上说,四川兵今年退伍都要安排工作,可是我回来却没安排到工作,也没领过任何钱和补助(听说有补助),一直靠打小工为生,现今失业在家,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帮扶政策.98年是抗洪抢险那年.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关于您退伍后安排工作的情况。经查,您1995年12月入伍,1998年12月退伍。1999年7月由眉山县人民政府退伍转业军人办公室安排到原眉山县粮食局(眉退安介字〔1999〕第184号)。按《国务院关于发布〈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通知》(国发〔1987〕106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经咨询东坡区粮食局得知,1999年东坡区民政局安置后您未到该局报到。
二、关于您失业在家,不知现在有没有帮扶政策的情况。东坡区就业中心常年开展就业培训,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先交费财政再进行补贴,培训合格后学校推荐就业。
2014年4月22日,东坡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向您作了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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