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高寺镇高峰乡永乐村十组养猪场不符合法律法规、污染周围吃水问题等、、、没人敢管、希望能把我们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违规建筑养猪场”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高寺镇永乐村10组养猪场污染周围吃水的问题。经现场查看,养猪场业主荣某已修建化粪池,但还未接通管道进行排污。调查组要求荣某立即完善排污设施,采取干湿分离的排污方法,用管道接通化粪池进行排污,在未整改之前不能进行生产和排污,以免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荣某同意立即整改。下一步,调查组将监督荣某完善排污设施,还周围群众一个舒适安逸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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