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我是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七社的,我想投诉我的镇长,去年我们那面减少修路,就要求我们每人交300元,我们家3口人就一共交900元,但是由于我们没有在家修路之前砍掉我们土地上的树子以及毁掉电线杆,上级批下来按理说是赔偿我们300多元钱,但是镇上一直没有给我们,轮到我们交公路钱的时候我们家里就说你们应该赔偿我们的300多元得先给我们啊,我们就马上就公路钱,结果现在镇上的镇长不但不给我们赔偿的钱还有我们家里需要盖公章的时候去盖的时候就说我们没有交公路钱不给盖,而且现在家里修路占土地印下来的房产证也说因为我们没有交公路钱不给我们。领导你就说说这个还有没有理啊,你说这个镇长是怎么当的啊,我们都已经忍了很久了,尊敬的领导麻烦你们想想我们下边这些人的感受并且管管那些有一点权利就不得了的人吧,麻烦领导处理一下吧,给与我一个回复吧,谢谢您!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没有交公路费就不给予任何盖章或其他资格的问题,经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调查,民生村七社修公路没有占您户任何土地,也未砍伐您户的树木。事实是:2011年,110千伏支线从民生村七社经过,所有青苗全部赔付完后,通电前再次对线路进行清理。在清理时,泸州电力局合能公司与您户私自协商,达成赔付协议,村、社均不知情。后您向村上反映赔付款至今没到位,让其帮助收取。村上已多次与大渡供电所联系,委托其联系泸州电力局合能公司对此事进行办理。民生村一事一议修建玉银路,是由全村社员代表大会决定,村民应缴纳公路集资款,您户以未得到赔付款为借口至今拒不交纳。
您到村上盖章的事由是为了享受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据调查,您户家庭条件较好,经济收入超过全村平均水平,且没有供养父母,也没有任何负担,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故村上不予盖公章。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