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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请将影响人民群众厂商整顿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解药或毒药  2014-04-04 23:12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是中龙龙更村村民,我反应下我们住房几十米远的一个石材厂,私拉乱接,制造噪音,污染空气、水源。队里不管,村委会不管。我们只希望领导能够将这些企业规划到固定地方进行统一管理。希望领导给我们百姓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丹棱县环保局、双桥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4-16 16:54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您反映的石材厂名为丹棱县齐乐艺塑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双桥镇龙埂村七组(原中隆乡),法人代表为郑某。该石材公司建于2013年8月,同年十月投入生产使用,生产产品为蘑菇石,最大生产量为1000平米/月,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泥浆用罐车拉到该石材公司的矿山上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月8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丹棱县齐乐艺塑石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由于该厂生产车间的切石机设备的轴承出现故障,致使该设备在切石头的过程中发出较大的刺耳噪声,加之该石材公司未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从而对周边住户的生活造成影响。废水方面,该石材公司现有三个沉淀池,因生产量小,能满足现有生产废水的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泥浆用罐车拉到该石材公司的矿山上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通过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任何废水外排现象。针对噪声问题,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开展了立案调查工作,并责令丹棱县齐乐艺塑石材有限公司整改如下:一是迅速更换切石机中受损的轴承,降低噪声污染;二是对生产车间采取防噪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三是调整好作息时间,早上八点至十八点生产;四是要求该石材公司进一步加强废水管理,防止废水出现漏排等现象。在整改期间,县环保局将加大力度督促丹棱县齐乐艺塑石材有限公司迅速完成整改,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关于建议石材厂统一规划集中的问题。石材厂属于微小型企业,按现行政策不能进入园区统一规划管理,暂由辖区政府(双桥镇)和环保部门联合做好石材厂的管理和整改工作,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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