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子,第一胎生了个女儿现在满了两岁了,现在老婆又怀上了一个,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在二胎的开放的标准之内。
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将原第十四条第二项“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标志着群众期盼已久的“单独两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我市与全省同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二、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之规定,我省“单独两孩”政策仍有生育间隔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