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初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职工,之前也是由于我的疏忽,完全不知道生育险要在小孩出生90田内到社保局办理。因为生小孩时就是顺产转剖腹产,足足生了一天一夜,术后又大出血和感染,身体一直很虚弱,不断发烧,住院10天才出院。自从小孩出生,我就一直一人带小孩,老公又在北京上班,所以就没人带小孩,自己更没时间上网。这次是因为社保卡消磁了,所以无意间在社保局网站看到报销的时效,截止今天已经过了2天,因为我住院加手术的费用都是接近15000。
所以,恳请新初书记能帮我沟通相关部门,毕竟1万多元对于工薪阶层来说也是非常大的开销了,谢谢您,期待您的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时限的政策,《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十二条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已与网友进行了联系,了解具体情况,请您近期配合单位,尽快协调解决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