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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咨询】病重急需参加失地农民社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4-02 13:2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彭州市天彭镇双星村14组村民现有3人,原有粮田2.3亩,修石化铁路开始粮田3次被征,现仅剩余0.85亩,目前只买母亲1人社保,因第一次被征地时我不具备条件购买社保,现因生活困难,急需医保住院治疗,相关详细情况说明已交村委会高俊高书记,书记说帮我们向上级反映,在此借这个平台感谢高书记用最朴实的行动在基层一线践行群众路线教育,书记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我特向政府申请购买失地农民社保,请领导给予我们村书记协调帮助!让我们身在异乡的游子切实感受到家乡的温暖。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4-17 09:58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要求解决失地农民社保及医保的问题,经彭州市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彭州市失地农民社保办理政策,失地农民参保以土地征用的宗地为单位计算社保指标,并由彭州市国土部门按照本村民小组所占土地面积及本村民小组人均土地面积核算农转非人数,下达办理失地农民社保参保指标个数,由被征地村组按照村民小组自治原则决定参保人员具体名单。
经查,网友家现有户籍人口3人,分别为潘某某(网友的母亲)、叶某某(网友的姐)和网友叶某某(妹),在彭州市天彭镇双星村14组属中等收入家庭。
网友家原有土地面积2.3亩,2009年四川石化铁路及下穿隧道征用该户土地面积1.148亩。2009年12月,双星村14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根据村民自治原则,按每征用0.53亩解决一个失地农民社保指标,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给予网友家2个参保指标(网友母亲潘某、网友姐叶某)。2009年12月12日,双星村村委会给潘某、叶某出具了《缴费通知单》。潘某属一类人员,缴费并办理了失地农民社保;叶某未缴费,并作出书面承诺自动放弃购买失地农民社保,导致指标作废。
这次亚东水泥皮带轮建设拟征用该社土地,仍将根据双星村14组的征地面积及该组的人均土地面积计算参保指标,按照村民小组自治原则,开会决定参保人员具体名单。网友此次能否办理失地农民社保,仍将由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关于医疗保险的问题,经了解,由于网友未参加医疗保险,因此,生病住院不能从医保基金中报销。
如需进一步了解失地农民保险的办理条件或程序,可联系彭州市天彭镇政府,电话:028-83752082;如需咨询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可联系彭州市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28-8387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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