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市委书记方存好 » 官商勾结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谁来为我们做主?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治安 咨询】官商勾结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谁来为我们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4-01 17:11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江安县.怡乐镇.新民村.桐子院的一位村民,首先很感谢有人民网这个平台能够诉说我们的心声。事情的经过要从09年我们村村长换届开始,杨天星经过不择手段拉选选票当选了那庙的村长,这个意外的消息让全村人都很惊讶,他在村民心中就是个社会混混,狂妄自大 不误正业的人。在他认村长期间拉拢自己的兄弟杨小刚和社会人员承包我组桐子院河坝开采沙石,以六万元的超低价承包六年,当时桐子院大部分村民都不同意承包给他,因为河坝是我组的经济来源,在没涨水之季可以种西瓜 玉米 小麦 土豆,谁都知道当时沙石很值钱,随便装载几艘船的沙也不值这点钱,而且还六年之久,今年我们隔壁组江鱼坨的河坝承包出去都是六百万。这不等于给你一只鸡牵走一头牛吗。在村民的极致反对下他们就想办法自制承包合同拉拢几个要好的村民签字按手印,给他们点好处费,这个事他们就算成功了,也没有经过国土局或则其他部门的审批就开始用大型机器大量的开采,销路也很好,很多搞建筑的都在这里装沙石,沙石里面还有金子也很值钱,在开采期间因为用的全是大型机器所以挖的很深,沙石里挖出很多阴沉木,经考察这些木头在沙石和水里面有几千年的历史,一根好点的木头都要卖几百上千万,也是国家禁止贩卖的,因为没有监管,他们就私自运出去贩卖,也获得一笔非常大的财富,而且一个河坝挖的到处都是吭,就像炮轰过一样,给环境带来很大的伤害。杨天星当选村长这几年只为了做自己的生意,大把捞钱没有真正的深入群众之中去带头致富,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他的生意上了,不误自己的正业,经过镇领导核查属实,然后在2012提前把他给下了。但是他们承包河坝还是在继续开采,贩卖,经过这几年的打拼他们的资金 人脉关系很大,我们都不敢在县里去反应,因为他们跟县里很多领导都很熟,根本没用,所以我就想通过市里人民网这个平台反应,以上说的句句属实,今年是党的群众路线之年,希望各位领导深入的去调查此事还村民一个公道,把黑心钱退还给村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江安县水务局 宜宾市怡乐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5-14 10:15

网民朋友:
您好!
您于2014年4月1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书记王明辉留言反映江安县怡乐镇新民村桐梓元河滩地开采的问题收悉,县、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县水务局和怡乐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桐梓元河滩地采砂点的概况
经查,您反映的新民村桐梓元采砂点名叫长江河道江安段红灯碛采砂点,系杨天星与李锦林等共同经营的,位于怡乐镇新民村桐梓元组至麻衣村服务组对应的河道滩地。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05〕204号)有关规定和省、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有关要求,宜宾市水务局出让河道采砂权,委托宜宾市汇通拍卖公司对长江江安段境内的红灯碛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2010年7月2日,在市水务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公开竞拍出让红灯碛采砂权,怡乐镇新民村江渔沱组村民李锦林竞得红灯碛采点的开采权,并与宜宾市水务局签订了《宜宾市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采砂权出让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采期,开采方式为机械旱采,开采区段为怡乐镇新民村桐梓元组至麻衣村服务组。且该采砂点每年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取得是由县水务局在该采砂点采砂权出让期限内,将相关审批材料依法按程序上报市水务局、省水利厅审核后,由省水利厅批准核发的。
综上所述,该采砂点开采权是按四川省河道采砂权拍卖挂牌出让程序竞拍出让,采砂许可证是按程序报批许可。因此,该采砂点的采砂行为是合法的。
二、关于长江河段砂石开采青苗补偿存在差异的问题
经查,您在留言中所指的6万元承包价,是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3项“采砂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之规定,红灯碛采点采砂业主于2008年10月27日,与怡乐镇新民村桐梓元组村民代表签订的青苗费补偿费6.8万元,青苗补偿合同期满时间为2015年12月,该合同已生效并执行了5年之久。
至于该采砂点的青苗补偿费与相邻采砂点的补偿费存在差异的问题。我县正在集中整治长江河道采砂秩序,也将制定本县江河沿岸采砂及经营用地涉及第三者利害关系的处理办法,规范长江河道采砂秩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支持!今后,我们将加大河道砂石开采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若经营者在采砂过程中开采沙石以外的其他资源,请你及广大村民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江安县水务局
怡乐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