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县双河乡的一位农民,高县双河乡天然气管道安装从我们土里过,田坎整垮了好多,我觉得给我的赔尝不合理。就和高县双河乡天然气管道安装的负责人于2014年3月30日中午12点左右在施工现场地里发生了冲突,那个负责人李XX先动手抓扯后发生了肢体冲突后打了我就走了。作为平头老百姓,我该通过啥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民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天然气管道临时占地补偿不合理,并与施工方发生纠纷的问题,经查核后,现回复如下:
宜庆高压走廊天然气管道双河段2.57公里,于2010年12月启动,管道临时占地补偿按相应规定执行。因个别群众阻挡施工,工程进展缓慢,恢复不及时,引发田地被洪水冲毁。关于您户田坎被冲垮等事宜,经村组协调,施工方同您户协商,于2014年3月28日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了相关手续。2014年3月30日施工时,您擅自进入安全生产区域,因此施工方同您发生了肢体接触,对肢体接触一事,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