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丽春镇塔子村三组村民李华栋因房屋倒了,没地方住请你们帮助一下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房屋倒了,没有地方住问题。经彭州市丽春镇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户籍在丽春镇塔子村3组,其房屋位于丽春镇庆桂路旁,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已不能居住。2006年丽春镇政府,曾补助现金和建筑材料帮助其修建房屋。现网友反映住房的问题,经丽春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根据成都市建委相关政策,网友可向丽春镇相关部门申请该房屋的C级危房改造,但需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审核和丽春镇批准可以对其房屋进行修缮,可享受每户75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