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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超时限报销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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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超时限报销不予办理
2014-03-28 09:34:35
已回复
葛市长您好: 由于自身的疏忽,并且单位没有具体通知,未能了解到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限为90天,我现在正在休产假中,母乳喂养,宝宝前几个月身体也不是很好,所以拖到现在才准备办理。今天咨询单位人事部时被告知保险报销时限已过,视为自动放弃。 个人认为90天的时限太短,社保系统也没有人性化处理系统,无论有什么困难都超过这个期限都无法办理。在网上查看资料,很多地区的报销时限都是半年甚至更长,90天时限确实太短,特别是对于我们这种母乳喂养而且通过单位报销生育保险的职工带来了一些麻烦。 谢谢葛市长和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查看我的留言,也希望能给我提供一些帮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15 13: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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