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调查有出入 彩虹社区原观凤村六组增地完了 为什么我们老百姓没有拿增用土地赔偿款呢 赔偿款几时发的 我们现在都还在望着赔偿款生活 望领导你能为我们老百姓查查 现在生活还不如以前 以前我们有田 现在啥都没有了 咋生活嘛
网民同志:
2014年3月27日,您再次在人民网上给我市市委书记张余松同志留言反映“都江堰市彩虹社区六组征地补偿问题”的意见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留言中反映的“幸福镇彩虹社区”系原幸福镇观凤村六组。经调查,该组土地已于2010年征用完毕,涉及面积为154.51亩,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依据《都江堰市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都办发〔2004〕191号)文件规定核算,涉及征地补偿费用共计2400万元,其中:房屋拆迁及附属物补偿费用702.4149万元;土地补偿款620.4631万元;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遗留问题包干经费1077.122万元。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到该组之后,该组及时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商议补偿款项用途及发放方式,并于2011年11月20日对商议结果进行公示后按商议约定向该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发放。如属于补偿范围的网民朋友目前仍未领取补偿款项的,可与我市幸福镇彩虹社区联系,前往领取。
都江堰市幸福镇彩虹社区电话:028-87285055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