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书记你好,我是外来务工的城镇人员,今年小孩要读书了,今年教育局新规定外来人口的读书需要当地房管局开个入住3个月的证明,但是我跑了好多次,也咨询了很多地方,教育局说在房管局开,房管局说他们没有权利开这个证明,真是很郁闷,我有社保与居住证,难道没有这个房管局开的证明孩子就不读书吗?政策我不反对。但是总得有个地方让我们开吧,你推我,我推你的这个算什么回事啊,难道这些决策者没有想到这些细节或者是没有协调好各部门吗?
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3月27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意见》(成教发[2014]2号)的通知精神,房管部门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居住房产证明。租房的应该到郫县房管局426房间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咨询电话:028-87900308;购房的到郫县政务中心B区办理房产信息验证,打印《房屋信息摘要》。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教育局招生入学咨询电话:8793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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