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我是上面未经同意被拆房的村民,地址没写全:我属于德阳市绵竹市西南镇安国村九大二队!!!之前书记姓魏!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您本人不属于我镇九大队村民,您与我镇安国社区1组村民杨兴会系母子关系,杨兴会在安国社区1组有一处40平方米的住房,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您母亲杨兴会房屋拆迁后的统规自建问题。
2012年9月30日,绵竹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您母亲杨兴会签订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杨兴会根据协议确定的核定人口取得90平方米的新建住房用地面积。杨兴会自行拆除了自家房屋的屋顶和门窗后,剩余部分交由社区统一进行了拆除。该次拆迁安置采用统一规划设计,公开抓阄、划地分户自建的办法进行,您母亲杨兴会对统规自建集中点建房户型进行了申报确认并领取了抓阄通知书。2013年12月18日,我镇根据安国社区三期(一、三、四组)居民住房统规自建建房土地分配拈阄规则举行了建房土地分配抓阄大会。您母亲杨兴会在抓阄大会当天因故未到会参加抓阄选择自建房地块位置号,建议您或杨兴会本人及时到西南镇人民政府咨询办理(咨询电话:13547072599)。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祝生活愉快!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