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腰部有伤无法就业,被告知有领导要检查不能摆,是不是领导检查我就应该不挣钱养家,糊弄检查,家中零就业,儿子二级智残,应该怎么办,虽然吃全保,但是无法够用,所以就摆摊贴补家用,刚摆十多天,能否告知怎么办?
来信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为什么领导来检查我们就不能摆摊》问题收悉,感谢您的来信!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十一款“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街道上搭棚、盖房、摆摊、堆物或者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规定,无论是否有检查来访,您都不能在路边摆摊影响其他群众正常通行。我局城建监察大队每天安排三组执法人员分别在西区不同路段进行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发现占道经营或乱摆摊设点的情况及时给予制止,同时引导摊贩到市场内或者指定的地方进行经营,积极主动为大家创造一个整洁、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
同时,为了照顾低收入困难群体,我们在西区大水井和攀西商厦都设置了便民摊位,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给困难群众提供一个再就业的机会。如您反映的“因腰部有伤无法就业,且家中条件较差,享受全保待遇也不够全家开支,故自己在外摆摊以补贴家用”的情况属实,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您指定一个固定摊点,或者到我们设置的疏堵结合便民摊点进行经营,请您看到回复后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3885576)。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调整工作模式,改进执法方式,多与群众沟通,多听取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广大群众和我们一起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我们也非常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继续关注城市管理工作。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