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东路二段加国枫韵小区9栋1单元9号住户在家养狗六七条,是小区养狗专业户,给附件居民造成噪音、环境等诸多方面恶劣影响,附件居民拨打110,当地110推脱该物管管,小区物管多次去劝解,由于没有执法权,该住户又拿出“养狗证”搪塞。问题多年来迟迟不能解决。实际该住户已违反了“双流县犬只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对县犬只限养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养犬有关事项通知”的规定。希望党委、政府派员高度重视,还附近居民一个干净、安全的环境,毕竟这么多条狗的吵闹给小区的影响太大了,谢谢了!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县公安局认真调查处理后,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住户是经营犬只生意,共有6只宠物狗,并办理了犬只登记证,犬只登记证属成都市管辖。因其宠物狗未卖出,便放在家里。我县公安局民警已告知住户将犬只搬离小区,并按要求办理《成都市养犬登记证》,同时对该小区饲养犬只的住户进行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教育,要求大家看好自己的宠物狗,不得打扰他人生活。
经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处理情况,您对此表示满意。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