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罗江人,我和老公的户口在一个社区,只是他是集体大户没在我这个户口本上,今天社区发独生子女钱他们只给发一半的钱,我很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那一半去哪里?既然政府承认我具备独生子女的条件为什么还要只认一半?期待你的回事,谢谢!!!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市委李向志书记咨询独生子女相关政策的留言收悉,经罗江县人民政府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在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时应出具本人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等。若您丈夫为集体户口并无工作,请您丈夫带上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以确定系社区居民,方可到社区领取另一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若您丈夫为集体户且有工作,则应该到工作单位领取另一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特此回复,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