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的时候在团结镇的景茂 朗郡买了房,当时开发商说是交了土地出让金(每平200元)就可以在两年之内办产权和国土使用证的,直到现在了没办了这些相关证件,而且开发商都把交的土地出让金退给业主了,领导大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不合法违建来坑害穷苦大众?
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3月13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景茂朗郡项目位于学府社区(原花篱村2、3社),占地40亩,由景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经向国土部门了解,该项目因土地手续原因暂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针对此类房屋,国土局已收集情况,正在研究形成处置办法,待处置办法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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