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书记,213年乐山退伍军人补助标准是多少?怎么迟迟不发呢?
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现就您咨询的关于2013年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及发放时间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精神,乐山市201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标准为: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伍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服役年限不足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地方经济补助由安置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后,于2014年6月底前通过补助资金开户银行拨付至退役士兵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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