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眉山市仁寿县一位农民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爱人都参加了新农合保险小孩是2014年2月生的没买到新农合保险,在成都市妇女儿童医院就医能报新农合吗?在哪可以报,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关于是否可以补偿的问题。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府办发〔2012〕54号)的规定“当年出生的婴儿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政策。其住院补偿只包括住院、诊疗、药品、检查等基本医疗费用,不包括生活及预防保健类的其他费用,享受时间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下年度起应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新农合并缴费”。您的爱人购买了新农合保险,因此,您的孩子住院产生的费用可以补偿。
二、关于补偿比例的问题。仁府办发〔2012〕54号文件规定,在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起付线为1200元,补偿比例为40%,即个人补偿费用=(住院总费用-不予补偿费用-起付线)×40%。您的孩子出院后,可按此标准到您爱人户口所在地中心卫生院申请补偿。
三、关于补偿所需的相关材料。申请补偿时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新生儿母亲)、发票原件、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或处方单。
2014年3月12日,仁寿县委群工部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作了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之处,可拨打028-36213012向仁寿县卫生局新农合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